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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高端自行车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Date: 2026-6-26

附件1 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高端自行车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      附件2: 验收意见

 

依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682号令)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有关规定,我公司对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高端自行车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进行公示:

一、工程建设基本情况

1、建设地点、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

建设地点: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内1#厂房南侧1F、2F及北侧3F

建设规模:年产100万只高端自行车配件

主要建设内容: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经济开发区,购置注塑机、拌料机、粉碎机、车床及发泡成型流水线等设备,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年产100万只高端自行车配件生产能力。

2、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

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,是一家从事自行车配件制造的公司。企业拟调整生产工艺并新增聚氨酯发泡工序,拟于现有1#厂房南侧1F、2F及北侧3F进行高端自行车配件生产。本项目为全厂技改,项目建成后原有项目淘汰,全厂形成年产100万只高端自行车配件的生产能力。

2023年11月,企业委托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《年产100万只高端自行车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,并获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(台环建(温)〔2023〕135号)。

本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,登记编号:91331081747737721N001W

3、投资情况

总投资217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。

4、验收范围

本次验收范围为: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高端自行车配件及其配套的环保设备。

二、工程变动情况

1、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:根据环评,脱模剂废气收集经静电除油处理后与注料废气、固化成型废气、脱模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实际注料废气、固化成型废气、脱模废气也经静电除油设施进行处理再经活性炭吸附,进行相应优化。

2、平面布置变化:与环评相比,发泡车间由1#厂房北侧2F移至3F,对敏感点的大气防护距离未发生变化

以上调整不改变产能,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,根据《关于印发<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>的通知》(环办环评函【2020】688号)文件,该项目无重大变动。

三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

1、废水

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,注塑冷却水和模具加热水循环使用不外排。

2、废气

项目废气主要为PP/TPR/PVC注塑废气、破碎、投料粉尘、注料废气、固化成型废气、脱模剂废气、脱模废气、模头清洗废气、料罐呼吸废气。项目共设有2个废气排气筒,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(DA001)高空排放(风量8000m3/h);脱模剂废气、注料废气、固化成型废气、脱模废气经静电除油+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(DA002)高空排放(风量4000m3/h)。

3、噪声

项目采用基础减振,墙体隔声措施。已合理布局设备位置,设备与墙体间已留一定距离;已选用低噪声设备,并采取了基础减震措施;已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,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,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;

4、固体废物

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、皮革边角料、废液压油、废油桶、其他废包装桶、废矿物油、废包装材料、模头清洗废液、废活性炭、生活垃圾。

其中塑料边角料破碎回用。皮革边角料、废包装桶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,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。废液压油、废油桶、其他废包装桶、废矿物油、模头清洗废液委托台州宏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,废活性炭委托浙江星宇炭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。

已建设面积约12m2的危险固废仓库,危险固废仓库为独立隔间,由专人负责管理;墙上贴有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及危险废物管理周知卡,堆场内部涂刷环氧树脂及放置托盘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已建设1个一般固废仓库,位于1#厂房北侧3F,面积约20m²。

四、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

1、废气

监测期间,注塑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、苯乙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2-2015);氯化氢、氯乙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,臭气浓度符合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;注料、刷脱模剂、固化成型、脱模、模头清洗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2-2015),臭气浓度符合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。

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37822-2019)标准要求。

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、总悬浮颗粒物符合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1572-2015)要求;氯化氢、氯乙烯排放浓度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,苯乙烯、臭气浓度符合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,车间通风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 (GB 37822-2019)厂区内标准要求。

2、废水

本项目已做到清污分流。监测期间,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中悬浮物、石油类、五日生化需氧量(BOD5)、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及pH值范围符合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-1996)三级标准要求,氨氮、总磷、总氮日均浓度符合《工业企业废水氮、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》(DB 33/887-2013)标准。

2、厂界噪声

监测期间,厂界噪声均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348-2008)3类标准要求。

五、验收结论

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,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,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,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,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。

六、后续要求

1)监测单位需进一步按照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的要求完善监测报告内容,完善相关附图附件。

2)进一步规范固废堆场建设,完善标识标签,及时登记台账,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要求报批手续。

3)建立长效环保管理机制,定期开展培训教育,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。

七、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

建设项目名称:年产100万只高端自行车配件技改项目;

验收项目名称:年产100万只高端自行车配件技改项目;

建设地点: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;

建设单位: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;

公示时间:20266月26--20267月23

联系人:吴君素

联系电话:1364586502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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